此次双整治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是:(一)依法严处未批先建。对2007年以来未批先建项目实施联合快速执法,力求从快从重执法到位。对于需要县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县级环保部门直接查处;对于需要市局查处的案件,由市局监管处、法宣处、监察支队及所在地环保局共同现场核查,问题一经查实,现场下达处罚听证告知,进入处罚程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各项审批条件的,经处罚后按照审批权限责令其限期补办环保手续。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或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建设项目,要坚决依法进行关停或取缔,责令企业恢复原貌。在全市范围内彻底查处未批先建等违法建设问题。
(二)对未验先投项目进行限期治理。对未经批准擅自试运行以及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打着试生产旗号非法排污的建设项目,未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建设内容等发生变化后未重新报批环评或未申请环评变更、建设内容与办理环评内容不一致的建设项目,需要县级环保部门验收的项目,县级环保部门直接查处;需要市局查处的案件,由市局监管处、法宣处、监察支队及所在地环保局共同现场核查,现场下达处罚听证告知,责令其停产治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三)进一步规范环评和项目验收工作。全市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审批权限进行环评审批,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一律不批,严禁“越权审批”、“拆分环评”及“降级审批”等违法违规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及审批程序,真正做到规范审批、便民高效;严格按照承诺的“248”工作日完成审批。对已竣工项目,要规范环保验收,按程序及时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进行环保验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在承诺时限内完成验收;对未全面落实“三同时”要求,达不到验收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予以验收。要加强对新建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项目竣工后及时督促建设单位申请验收,尽量杜绝“未验先投”、“久拖不验”等情况的发生。
唐山市环保局成立了“双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分成7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落实“双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