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联动。我市及时、全面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连续两年坚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民生实事,共创建和完成质量提升省级托育机构试点23个,数量居全省第二。同时强化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考核督促,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千人托位数目标完成、支持普惠托育政策落实等情况纳入“健康中国”对各县区的考核内容,通过目标责任分解,促进工作落实。
坚持规划引领,促进统筹发展。我市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将2025年千人托位达到4.5个作为预期性指标写入《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部门按照“新建小区按照常住人口每千人不低于8个托位的要求”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同时制定“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明确了到2025年以前养老托育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十四五”婴幼儿照护服务提供了发展路线图。此外,促进托育服务平衡发展,统筹城乡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划安排,支持农村社区新建或利用闲置公共服务设施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
扩大托育供给,强化人才保障。截至2022年7月底,全市开设托班的幼儿园 163个,托位13792个。推动单位福利性托育服务,2021年起,在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单位福利性托育服务,目前共有7家医疗机构与第三方托育机构签约。此外,在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已有15所中职开设幼儿保育专业,5所技校开设幼儿教育专业,合计在校生6000余人。同时将育婴员、保育员作为急需紧缺工种纳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支持普惠托育,开展助托纾困。按照《唐山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财政奖补支持办法(试行)》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和改扩建民办普惠性托育机构(含幼儿园开办托班)每托位发放600元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民办普惠性托育机构(含幼儿园开办托班)每托位每月发放300元运营补贴;对省级示范托育机构根据星级评定结果奖补4万元-5万元,对市级示范托育机构根据星级评定结果奖补3万元-4万元;公办托育机构(含幼儿园开办托班)建设和运营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同时落实支持社区托育服务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帮助托育机构克服新冠疫情造成的运营困难。2022年上半年,全市有多家托育机构得到减免或延迟缴纳房租及其他费用、发放人员补助、提供防疫用品等帮助。
深化指导服务,落实监管责任。持续推进“医育结合”,依托市妇幼保健院建立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各县区相继建立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各级指导中心在面向专业人员、幼儿家长的培训指导和托育机构评估检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123家托育机构与县级妇幼保健院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2022年全市各类机构举办婴幼儿护理、营养与喂养、早期智力开发等方面的线上科普300多场,进一步提升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此外,狠抓托育机构安全,制定落实《托育机构因特殊情况关停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托育机构应急防护措施和紧急关停事项要求,提高了机构避险、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