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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假房本、身份证扮房东唐山诈骗租户
发布时间:2011/3/10 8:20:45 | 人感兴趣

  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刘国成 通讯员刘成法

  曾因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的外来人员吴某,出狱后仍不思悔改,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最终再次将自己送进监狱。

  3月4日9时许,外来务工人员裴某某到唐山燕山大街派出所报案称:其在3月1日通过路边张贴的租房广告,租赁了一套燕秀里的出租房屋,当时出租的“房主”王学刚的身份证及房本齐全,裴某某便缴纳了8000元房屋租金。但之后的几天内,裴某某要搬进出租房时,一直无法联系到“房主”王学刚,裴某某感觉可能被骗,遂到派出所报案。燕山大街派出所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和体貌特征,派出便衣民警带领受害人在辖区查找嫌疑人的下落,3月4日11时许,便衣民警和受害人在迎宾路发现了犯罪嫌疑人,民警当即将其抓获并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

  询问开始时,犯罪嫌疑人“王学刚”拒不交代真实姓名和犯罪事实,经过办案民警大量的政策攻势,嫌疑人“王学刚”最终交代了其真实姓名叫吴某(男,52岁,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自治旗人),曾因诈骗罪被刑事处罚。其作案手段是先通过中介租赁一套房屋并预付少量租金,然后再通过办理名为“王学刚”的假身份证和假房本,之后再以房主的名义张贴出租房屋广告,引诱受害人上当受骗,将该套房屋“出租”骗取房租,然后将骗来的钱财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刑事拘留。民警提醒:租房时一定要与房主一起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出租房屋登记备案手续,以此甄别出租人身份的真伪,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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