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信息网
唐山
您的位置:唐山信息网 > 唐山新闻资讯 > 唐山
古冶法院成功调处一拖欠74万元农民工工资案
发布时间:2011/3/12 13:03:20 | 人感兴趣
(屈岳 白硕)近日,唐山古冶法院快速调处一起涉及74万余元农民工工资款的行政处罚案,成功化解一起群体访上访隐患。

     2010年12月8日,唐山市古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法院提交了《先于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先于强制执行海南某建设有限公司霸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公司)拖欠12个施工队的工资74.4817万元。古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做出了行政处理决定,但该公司不予执行,遂向法院申请先于强制执行。

  经查,该公司与唐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公司)签订关于林西某施工建筑的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过程中,由于海南公司资金周转不力,导致拖欠12个施工队工资74.4817万元,来自四川、山东等地的施工人员已无力购买返程车费。他们上访要求尽快予以解决。

  古冶法院行政庭法官了解案情后,意识到此案的严重性,当日对古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处理决定进行审查后,作出《行政裁定书》,并下发了《执行通知书》,要求海南公司向古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付拖欠工人工资74.4817万元。

  但由于海南公司无力履行给付义务,此案陷入僵局。

    行政庭审判人员找来该工程的所有相关资料反复研究案情,核实相关证据。连续几天,法官们查阅了大量工程资料。终于,法官们在审查中发现工程承包合同“先由海南公司施工到封顶后,再由唐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拨付工程款”的约定。于是,法官找到唐山公司,劝说其在海南公司的工程款中预先提取74.4817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经过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工作,唐山公司最终表示愿意先把工程款作为工资垫付给工人。

    2010年12月16日,古冶法院向唐山公司下发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接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唐山公司于当日就拨付了50万元执行款,其余24.1847万元也随后付清。

    至此,一起非诉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网站备案:冀ICP备18033322号-4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友情连接 | 留言反馈 | 人才招募 | 网站地图 | 唐山热门关键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2004-2026 www.china031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唐山信息网 隐私政策 服务协议 技术:唐山网站建设 冀公网安备13024002000481号
Published at 2025/11/14 12:08:06, Powered By WRMPS v6.5.0(AC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