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警方十天连破四起大案
四起案件是: “3·2持刀入室抢劫案”“3·6故意杀人案”“3·9绑架杀人焚尸案”和“3·11抢夺案”
(刘洋、福震)在“春雷行动”中,路北公安分局采取各种工作措施,狠抓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破案工作。近日,在市局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参战民警连续奋战,成功破获4起重大案件。
第一起案件 3月2日3时许,刑警大队接刘某报案称:其回到路北区华育楼家中被一名男子持刀抢劫手机、现金等价值1万6千余元财物。
接到报案后,刑警一中队侦查员全员参战,集中警力全力摸排相关线索。通过对嫌疑人留下的细微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确定此案为团伙作案。在市局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为崔某(男,26岁,乐亭县人)、申某(男,25岁,吉林省梨树县人)、梁某某(男,23岁,张家口市沽源县人),并掌握了其藏身地点。3月15日16时许,刑警一中队会同禁毒中队组成抓捕组在昌黎县茹荷镇将嫌疑人崔某抓获,3月15日19时许在市汽车站某网吧将嫌疑人申某、梁某某抓获归案。经突审,3人供述,因经济拮据预谋实施盗窃, 3月2日申某、崔某进入华育楼一住户盗窃财物,当发现居住者为单身女性时,申某临时起意对回到家中的受害人刘某进行了抢劫。
第二起案件 3月6日16时2分许,分局刑警大队接张某报案称:路北区煤医道与文化路交叉口某快餐店发生一死一伤的命案。
接报案后,刑警大队迅速开展工作,力争尽快破案。经侦查:该店原员工王某某(男,24岁,邯郸磁县人)因积怨约定和该店领班郭某在快餐店见面。3月6日16时许,王某某带着两个人到快餐店,因王、郭二人话不投机发生口角,郭某持水果刀将王某某刺死,并刺伤一同前来的陈某。案发后郭某畏罪潜逃,刑警大队长宋春利迅速组织侦查,副大队长孙卫民带领刑警大队三中队、四中队民警,与文化路派出所全体民警,全力以赴投入到案件的侦破工作中。经深入摸排,刑警大队四中队查获犯罪嫌疑人现已逃往丰润新军屯赵某某处躲藏警方追捕。19时40分许,刑警大队专案组成员驾车火速赶往新军屯,在马路边将犯罪嫌疑人郭某与涉嫌窝藏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男,20岁,内蒙古通辽市人)当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郭某(男,24岁,江西省瑞金市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路北分局仅用3小时成功破获“3·6故意杀人案”。
第三起案件 3月9日23时许,分局刑警大队接到张某报案称:其妻子裴某(女,30岁)被人绑架,对方索要40万元人民币。
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案后,刑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为尽快破案,办案民警经过对受害人及其周边人员进行反复摸排,对案件进行抽丝剥茧的分析侦查,将曾与受害人在驾校同期学习的赵某某纳入工作视线,并通过大量工作,最终确定赵某某有重大嫌疑。3月11日22时许,专案组民警前往丰润区白官屯镇将赵某某一举抓获。面对百般抵赖的犯罪嫌疑人,参战民警连夜审讯,最终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男,24岁,丰润区人)供述了其于3月9日以练车为由,在开平某练车场用绳子将裴某勒死,并用死者的手机发短信向其家属索要40万元赎金,之后驾驶租赁的轿车将尸体抛尸到天津蓟县并焚尸的犯罪事实。至此,仅用48小时这起杀人焚尸绑架案一举告破。
第四起案件 3月11日22时15分许,刑警大队接王某报案称:其驾驶自家轿车刚停到路北区新立庄自建平房乙区门前时,车的副驾驶门突然被人打开,放在车副驾驶座位下的8万余元人民币被抢走。
接报后,市局党委成员、分局局长毕登义高度重视,责派刑警大队力争在最短时间内破案。主管局长刘海东、刑警大队长宋春利带领侦查员迅速展开侦查。办案民警通过对受害人周边人员进行摸排、走访,最终确定嫌疑人为王某的朋友刘某某,并迅速掌握了嫌疑人的藏匿地点。3月15日11时10分许,专案组民警在市区福乐园某游戏厅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34岁,路北区人)一举抓获,并收缴其抢夺所得赃款8万余元以及盗窃所得马自达轿车一辆。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供述了其于3月11日抢夺王某8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以及2月26日晚11时许在开平税王庄某棋牌室门口盗窃马自达轿车1辆、2月11日凌晨在钢厂道某网吧门前盗窃五菱面包1辆、2010年11月底在路北区新立庄自建平房乙区盗窃13万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
至此,路北分局一举破获特大抢夺案件1起,盗窃案件3起,涉案金额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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