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惊现“卖肾救子”小广告
市民质疑:“求救”还是“陷阱”
(记者田菲菲梁赞英)日前,一则贴在建设路“市政府”公交站亭的“紧急卖肾求助”广告引起市民关注。
该广告中欲卖肾者是一位父亲,该父亲称,因其年仅26岁的爱子近日在出工时发生意外,造成全身70%大面积Ⅲ度烧伤。救治爱子需高额的医疗费用,其家境贫寒无力支付,为挽救爱子生命,他愿意出售自己的肾脏。父亲朴实而坚韧的爱让人感动,但也有人质疑“卖肾救子”是不是骗局?为一探究竟,记者按广告上的地址来到市工人医院。
工人医院住院部九层是烧伤重症病区。广告中欲卖肾救子的父亲曾庆顺说,他的儿子曾凡所今年26岁,原籍吉林省梨树县郭家店镇柴火沟村七组,现住秦皇岛市昌黎县靖安镇曾各庄村,在当地一家钢铁厂拉运铁球。3月29日曾凡所准备打开厢板挂钩,不料挂钩突然脱落,车厢里的铁球瞬间滚落下来,未等曾凡所回过神来,他已被埋在铁球之中,只露出头部和左胳膊。刚刚出炉的十几吨铁球温度高达近千摄氏度。曾凡所被送到附近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很快被转到唐山市工人医院。
经诊断,曾凡所胸部以下大面积烫伤,很多地方被烧得露出骨头,他持续高烧,昏迷不醒,被送进重症监护室。工人医院烧伤科姜主任告诉记者,曾凡所全身烧伤面积达70%,属于Ⅲ度烧伤,双腿面临截肢,随时有生命危险。住院半个月来,花去医药费近20万元,坏死肌肉不停地向血液渗透有害物质,且高烧40多摄氏度,普通抗生素起不到任何作用,只能用费用昂贵的进口抗生素治疗。考虑到曾凡所的家庭状况,医院已尽量为其减免费用。
记者了解到,曾凡所上有父母,下有一岁多的女儿需要照顾,全家都是普通农民,妻子一直在家照顾孩子,全家6口人月收入2000多元钱。曾凡所的意外让家庭陷入绝境。听说卖肾很挣钱,走投无路的父亲曾庆顺做出一个艰难决定,愿意卖掉自己一个肾脏为儿子筹集治疗费。“只要能救回儿子,我宁愿用命抵命。”曾庆顺哽咽地说道。
律师说法:买卖人体器官是违法行为
有关律师表示,曾庆顺爱子心切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卖肾换钱为儿子治病的举动不可取。根据2007年5月1日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禁止以任何形式从事人体器官买卖及与器官买卖有关的商业活动。人体器官虽然长在自己身上,但却不是法律概念上的“物”,因此不具有财产性,不能作为物来进行交易。卖肾交易如果成行,买卖双方以及非法进行肾移植的机构都要负刑事责任。
律师表示,曾凡所这种情况,可以通过相应渠道向社会求助,或许有热心人可以帮助他。
线索提供:李先生 奖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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