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警方:打响“凤城亮剑”严打整治第一枪
破获一起受害群众达300余人、涉及金额1000余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图为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王伯玲押解回唐。刘洋 福震 摄
(刘洋、福震)按照统一部署,路北公安分局自2011年5月1日至7月31日,集中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凤城亮剑”严打整治会战。行动中,路北警方开展了打击遏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专项行动。5月9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王伯玲被抓捕归案,并从黑龙江省大庆市押解回唐。此案受害群众涉及广东、广西、北京、天津、河北唐山市区及周边县区,受害群众多达300余人,涉及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该案的成功告破打响了“凤城亮剑”严打整治第一枪。
2010年12月1日19时45分,张某某等多名受害群众来到路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黑龙江鑫丰伯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二道沟”水电站道路工程缺少资金为由,黑龙江鑫丰伯老年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开发秦皇岛鸿福老年护理院工程项目缺少资金为由,采取借款给付高额利息(三个月定期返利49%)的手段,在路北区境内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纳资金,致使张某某等多名受害群众损失人民币共计271.56万元。2010年12月4日,张某某等在天津发现该公司副总范凤兰(女,1962年生人,吉林省人)并报警,路北公安分局遂对范凤兰采取了强制措施。经审讯范凤兰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只是辩称自己在公司也投了资,也是受害人之一。
2011年1月17日范凤兰被执行逮捕以后,仍有群众陆续报案,并反映了公司的人员组织情况。王伯玲,男,1957年生人,哈尔滨市人,黑龙江鑫丰伯老年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负责人,贾某某、范凤兰为公司副总。为此,警方将王伯玲、贾某某上网追逃。侦查员先后到天津市、哈尔滨市周边、秦皇岛市周边抓捕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王伯玲、贾某某,并调取了相关的银行对账明细,经过比对,受害群众涉及广东、广西、北京、天津、河北唐山市区及周边市县等地,多达300余人,涉及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5月9日,犯罪嫌疑人王伯玲被抓捕归案押解回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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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常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投资者。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放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4.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
警方提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目前,“非吸”案呈现出欺骗性更强,犯罪组织严密,异地作案突出等特点,望广大群众正确识别,远离“非吸”。 (刘洋、福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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