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独霸市场致他人重伤
为独霸市场,伙同他人经预谋,持刀重伤一名市场经营者。日前,路南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伤人者张某有期徒刑3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为独霸精品果品批发市场,顾某(已判刑)、吴某(已判刑)与张某预谋后,张某与吴某乘出租车来到路南区一经营者熊某家门前,吴某持菜刀朝此时回家的熊某上肢、背部等处连砍数刀,致熊某出血性休克,双上肢刀砍伤,双侧桡神经损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案发后,张某已赔偿被害人熊某因治伤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张某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处罚。鉴于案发后张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处罚,故作如上判决。 (孙石磊 王乃江 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