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其明确规定今后凡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着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而公务员醉驾将会砸掉自己的“铁饭碗”。不可否认,“酒驾入刑”,对驾驶员的“酒驾”会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为数不少的司机朋友都在告诫自己:喝酒不能再开车了。不少市民甚至感言:杜绝酒驾,大有希望。然而,笔者对此仍深感不容乐观。
殊不知,我们的警力监控范围毕竟有限,对酒驾者不可能一一查处。由于交警部门时常重点检查宾馆酒店附近路段,或是车辆密集的路口和娱乐场所。于是,总有自律意识差心存侥幸的司机与交警玩“捉迷藏”。
“酒驾入刑”对维护交通秩序是好事,对保障公众人身安全是好事,但把这一法规落到实处确实不容易。
呼吁有关部门一是要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将查处行动扩展到城市的各个角落,让酒驾者无所遁形。二是要顶住压力确保公正公平严处酒驾行为,特别是对特权车更要严惩不贷。窦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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