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醉驾入刑”第一人被判拘役1个月并被处罚金2000元
(媛媛、王鹏、志伟)日前,迁西县人民法院对刑法修订后当地醉驾第一人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5月6日中午,迁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督查小分队在三抚路上执行督查酒驾任务。经检测,驾驶一辆无牌号摩托车的该县48岁司机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69.7毫克,已超过醉酒驾车标准一倍。
5月11日,迁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目前,这县共出动警力110余人、警车21辆,检查过往机动车800余辆,查处醉酒驾驶10起,饮酒驾驶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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