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设备被扣留干警协调案件圆满执结
一起财产权益侵害案宣判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日前,滦县法院执行干警攻坚克难,最终使案件圆满执结。
据介绍,陈某某与苗某的女儿原是夫妻,二人协议离婚,在双方的协议中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设备及剩余工程款全部给了陈某某。此设备停放在苗某(陈某某的岳父)的院内。离婚后,陈某某在租车拉设备时,苗某将价值30万元的设备强行扣留,原因是陈某某尚欠租用其房子的租金以及雇他做工人的工资和电费等共计9万余元未还。陈某某在多次要求返还设备未果之下,将苗某诉到法院。法院做出了苗某返还财产的判决。其后,苗某并未按判决履行义务,陈某某遂向法院提出了执行申请。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干警及时向苗某送达了执行手续,在村干部及调解助理员的配合下,苗某最终同意将设备还给陈某某,但要求陈某某给付其工钱4万元。执行干警在向陈某某核实确有此事后,示明了苗某的主张,但陈某某并不同意,认为因苗某扣留设备无法经营,其损失严重,不同意再给苗某工钱。经过执行干警进一步协调,陈某某与苗某达成了由陈某某给付苗某1.5万元工钱的协议,陈某某当场予以给付,案件最终圆满结案。
(占林晓芬季男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