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徐志民10年献血4.5万毫升
10年来,市公安局路南分局永红桥派出所民警徐志民先后86次献血,总计献血量达45800毫升,相当于11个成年人全身血量的总和。10年来,无论是节假日还是上班时间,只要接到血站电话,他就会第一时间赶去献血,风雨无阻,“我献血,我健康,我奉献,我快乐”早已成为他的信条。
徐志民是一名普通的110出警员,多年的出警过程,让他熟视意外伤害者的惨痛,“救救他们”的呼唤,点燃了他心中爱的火焰。2000年1月的一天,单位组织献血,徐志民报名了,“这不就是我多年来苦苦寻求的不花钱就能帮助人的好方法吗?为什么不去试一试?”于是,妻子陪同他一起完成了第一次义务献血。
按国家有关规定,成分血每个月可以献一次,这样的献血量相对就更大,频率更密,于是徐志民决定献成分血。特别是在汶川地震灾害面前,他满怀对汶川灾民的牵挂,连续月月献血。从2008年开始,除了血站的约血时间,徐志民也自定了献血日,“春节、妇女节、清明节、青年节、儿童节……”每个月具有一定纪念意义的日子,他都以献血的方式来度过,自己也从中收获了快乐。
“这么多年的献血,并没有让我的身体受到任何损伤,我现在的身体很棒。”徐志民还坚持利用休息时间到采血点无偿服务,向身边的人宣传无偿献血的好处,在他的鼓励下,妻子、女儿也都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如今,徐志民献出的鲜血已相当于11个健康成人的总血量。因无偿献血量多,他被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评为“2008—200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
已经45岁的徐志民说,他会继续将无偿献血进行下去,直到有一天,他的身体健康状况不再符合献血标准为止。他希望,能有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无偿献血活动中来,以挽救更多的生命。
(陈宜 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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