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矛盾 持刀追砍前妻获刑
一男子因子女抚养问题与前妻产生矛盾,竟持刀追砍前妻,致其轻伤。日前,路南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姚某因子女抚养问题与前妻麻某产生矛盾。2010年11月4日13时许,姚某持菜刀至路南区某小学门口,遇到麻某后,持刀追砍麻某颈部、腰部。麻某损伤程度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案发后,姚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姚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处罚。但鉴于姚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认罪态度较好,视本案具体情节,可从轻处罚。故路南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王乃江 孙石磊 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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