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猥亵儿童侮辱妇女65起
一名男子因色四进宫
一名53岁的男子因“色”3次获刑,不料其屡教不改,3个月里竟猥亵儿童、侮辱妇女65起。日前,乐亭县公安局汀流河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擒获。
据乐亭警方介绍,自今年3月份以来,一名男子经常出没于辖区学校周边,猥亵过往的女学生,但无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得知此情况后,汀流河派出所立即制定了排查方案,集中全所警力对辖区学校的师生进行走访,并梳理有犯罪前科的重点人员。同时,对校园周边进行大规模走访。经过近一周时间的排查,调查取证受害学生30余名,迅速摸清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轨迹和手段。经过分析、研究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特点,民警确定汀流河镇汀流河村王某(男,53岁,其分别在1979年、1985年、1994年三次因奸淫幼女、强奸被判刑)有重大作案嫌疑。日前,民警将王某抓获。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了自2011年3月份以来,在汀流河村、杨各庄、丰庄、东石、刘石、土地庙、西徐等地猥亵儿童、侮辱妇女65起的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刘如涛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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