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价格欺诈 道歉退还差价
(张楠、志远)近日,路南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处理了一起涉嫌价格欺诈和虚假宣传案例,涉案公司董事长道歉并退还差价。
日前,路南区工商局12315接到一名退休教师的投诉电话,称自己按照广告指引,到刚刚开业的某超市购买牛肉时,受到超市价格欺诈。商家广告上说,原价每斤19元的牛肉开业期间优惠价为每斤16元,但她买了5斤,商家却按每斤17元结账。当她找商家营业员反映时,却被告知广告印错了,实际上应该是每斤17元,如果按每斤16元销售,商家要亏本,而且商家在广告上也说过,以店内实物为准,所以,按17元一斤结账没有错误。
路南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立即给该企业负责人打电话,指明商家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和虚假宣传,“以店内实物为准”的说法涉嫌霸王条款,对消费者不公平,对企业的信誉会造成负面影响,要求企业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并向消费者道歉。
该企业董事长李女士对工商局的建议十分重视,立即安排管理人员进行自查,并马上与消费者进行电话沟通,说明一定按照广告宣传的内容对广大消费者信守承诺。为表示诚意,李女士决定带领销售人员到消费者家中上门道歉并退还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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