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假调料被罚6万元
近日,乐亭县工商局捣毁了一个生产假冒天津“利民”米醋、“荣狮”酱油的黑窝点。
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乐亭镇刘卞庄村一酱菜厂的生产车间及库房内存放着大量标注“利民”醋、“荣狮”酱油的包装箱及瓶子等物品。经询问得知,当事人刘某自2011年以来,通过天津一推销员购进大量“利民”牌醋和“荣狮”牌酱油的瓶盖、标签、瓶帽、包装箱,从石家庄购进生产醋和酱油的原料,生产假冒的“利民”醋和“荣狮”酱油,主要销往县内各调料品批发店。
因当事人不能提供进货凭证、生产记录及销售单据,其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的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下”之规定,工商部门给予刘某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曹瑞云 高银花 阴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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