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回家 返款难兑现
如果当日购买汽车,汽车厂家会在一个月内返还现金3000元。可这3000元的返还款,对滦南消费者尹先生来说,却得来不易。
6月11日,尹先生在滦南某汽车经销店看中了一台“海马”轿车,当时经销商介绍说,店里在搞回馈消费者的促销活动,如果尹先生在当天购车,汽车厂家会在一个月内返还给尹先生现金3000元。当日,尹先生支付了购车款从该店提了一部“海马”轿车。
但是,当尹先生按照约定到该汽车经销店领取返还的款项时,经销商以汽车厂家的返还款还没有到位为由不予支付,虽然尹先生多次去追讨,但经销商却总是找借口推辞。7月26日,尹先生到滦南县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进行投诉。
接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到该汽车经销店进行调查、取证。经了解,海马汽车厂家没有拨出该笔款项情况属实。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口头约定也是一种合同形式,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经销商必须严格履行。经调解,经销商预先垫付3000元现金给尹先生,双方达成了和解。
(王秀梅、周庆娟、曹瑞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