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近日,笔者与一位企业经理聊天,得知他在组织员工外出旅游时,曾遭遇了一次合同“被调包”的麻烦事。
原来,这家企业打算组织员工去华东五市旅游,通过熟人关系找到当地一家旅行社。因为合同金额仅3万余元,加上熟人推荐,所以看了旅行社拿出的第一稿旅游合同文本,并当场商定变更某些景点后,该负责人在没有重新核对合同文本内容的情况下,与对方匆匆签订了合同。旅游过程中,他们发现部分景点与当初约定不一致,并为此与旅行社发生争执,这时才发觉所签合同“被调包”了,并不是双方当时口头约定的那些内容。
尽管这事听起来让人无奈,但笔者觉得它也从侧面为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敲响了警钟:在经济合同已经普及的今天,即使是签订一些标的金额小或是经熟人引荐的合同,也应当在最后落笔前仔细审核有关内容,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张凤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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