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南区燕承楼区域改造项目指挥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0/5/22 5:28:02 | 人感兴趣
http://www.china0315.com2010-05-2014:13燕承楼区域改造项目进入实质性全面实施阶段10-05-18燕承楼区域拆迁改造:拟建唐山第一高楼10-05-17唐山市路南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南区燕承楼区域改造项目指挥部公告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按照市城建办通字〔2010〕15号文件要求,现将燕承楼区域改造项目有关拆迁事宜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燕承楼区域改造项目二、拆迁人:唐山市路南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三、被拆迁人:燕承楼改造区域内的房屋及附属物产权人(共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四、拆迁范围:建设南路以东,新华道以南,大钊公园西北(不含凤凰大厦和大钊公园)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五、签约事项1、开始签约时间:2010年5月22日上午8:302、签约地点:燕承楼社区卫生服务站3、奖励规定:自2010年5月22日至2010年5月31日签订协议,并在签订协议后10日内搬迁腾空房屋的住户,按每套住宅给予15000元的奖励;自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10日签订协议,并在签订协议后10日内搬迁腾空房屋的住户,按每套住宅给予10000元的奖励,逾期不予奖励。4、签约须带证件:①产权人(共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身份证;②产权人(共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户口本;③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使用证);④土地使用证;⑤婚姻状况证明;⑥燕承楼区域改造房屋附属物清点作价证明。六、权利和义务:拆迁人应当按照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被拆迁人对自己的房屋及附属物有权得到补偿,但应服从国家建设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按规定时限与唐山市路南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并在规定时限内搬迁腾空房屋。特此公告唐山市路南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南区燕承楼区域改造项目指挥部2010年5月19日稿源:唐山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