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消协:返券促销涉嫌五项违法
发布时间:2010/5/22 5:28:10 | 人感兴趣
http://www.china0315.com2010-05-209:20来源:燕赵都市报乐亭整治涉牌涉证及"酒驾"等违法行为10-05-19唐山将严查“三码车”违法载人等行为10-05-18偷接邻家电败露被劳教10-05-18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闫漪通讯员袁媛本报曾以“唐山市消协提示:抵制返券促销避免循环购物”为题,报道了唐山市消协号召广大消费者抵制商家返券促销,倡导科学、理性消费。而近期,众多大小商家又纷纷“祭”起了返券促销的“法宝”,返券促销愈演愈烈,许多消费者也只好是被迫参与其中。唐山市消协再度呼吁:返券促销涉嫌多项违法,具有社会责任的诚信商家不应该再用此法促销。●返券促销涉嫌违背《消法》、《价格法》相关明码标价的条款返券促销作为商业促销的一种手段,商家更多关注的是如何让消费者循环购物,以提高营业额和销售量。返券促销涉及复杂的演算过程,它的总折扣率是随着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多少、额度、次数各不相同,而处于不断变化中,难以清楚标明。这种促销方式扰乱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不仅使明码标价失去了作用,且极易造成误解,使消费者陷入购物怪圈。唐山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明码标价的规定是国家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其目的是使商品的价格直接、明确、便于比较,从而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消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