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工地钢筋被发现 驾车逃窜撞死保安
一男两女伙同他人驾车窃取工地钢筋,不料,作案时被工地人员发现,遂驾车逃窜并将实施拦截的保安撞死。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高某、刘某作出判决。
李某、高某、刘某均系滦南县司各庄镇农民。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2月12日凌晨3时许,李某、高某、刘某伙同戚某(另案处理)预谋盗窃后,乘坐李某驾驶的货车到曹妃甸工业区某工地,盗窃该工地钢筋1.94吨,价值10258.72元。被该项目部保安武某等人发现后,李某驾车载着钢筋及同案人员快速逃跑,将在路中间拦截的武某撞倒并拖拉数米,致武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与武某同来的张某驾车追赶,李某等人弃车逃跑。
法院认为,李某、高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李某为抗拒抓捕当场开车将阻拦其逃跑的武某撞倒并拖拉数米,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高某、刘某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均应予惩处。故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万元;以盗窃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屈岳 于季男 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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