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条件如下:
招收对象:招收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男性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招收专业:护理专业、液压与气动技术专业、公路运输专业、程控交换技术专业、供用电技术专业和建筑经济管理等专业。
招收程序:应招人员必须是本人自愿,在就读学校学生管理部门或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申请报名,体检、政审、专业审定合格后,签订协议,批准入伍。
有关政策: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由接收部队授予相应的士官军衔,并按规定年限晋升。应届毕业的大专生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1年的,任命为下士第二年士官;应届毕业的本科生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3年的,任命为中士第一年士官。招收入伍担任士官的普通高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其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在退役安置政策方面,招收的士官,符合退休、转业或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作退休、转业或复员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