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信息网
唐山
您的位置:唐山信息网 > 唐山新闻资讯 > 唐山
碑子院发生入室抢劫案女房主险被勒死
发布时间:2012/3/15 9:23:07 | 人感兴趣

  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吴艳丽

  记者昨日从唐山路北警方获悉,一东北男子以租房为名实施抢劫,险些将女房主勒死。记者昨日对办案民警及受害人进行了采访。

  受害人庞女士家住唐山市路北区碑子院,由于家中有空房,庞女士便贴出小广告,欲出租家里的厢房。刚贴出广告不久,庞女士就接到了一名男子打来的电话,说是要到家中看看房子。2月18日,该男子如约来到庞女士家。

  “当天早上8点15分,这名男子来到了我家,当时就我一人在家。他先看了看房子,感觉挺满意,就说要等他对象和小姨子过来再看看。”庞女士对记者说,该男子随后出门说去接对象,“我后来想他肯定是出去看看外面有没有人,好准备下手。”

  不一会,该男子又转身进来,问庞女士的正房出不出租。庞女士表示正房自己还要住,不出租。谁知该男子转身就往正房走,庞女士当时就感觉不太对劲,跟着也进了屋。“我想起来我那屋有三个手机,可等我进屋再找手机的时候,就只剩下一个了。”庞女士就对该男子说让他出去,但该男子立即露出狰容。

  庞女士说,“我把手机、钱都给你。”但那名男子并不满足,拽过床上的一件毛衣就勒住了庞女士的脖子。双方僵持了有十分钟,庞女士最终体力不支,晕倒在地。

  9时30分许,庞女士清醒了过来,来到镜子跟前一看自己的样子,可把庞女士吓坏了。镜子中的自己满脸都是青紫色,一只眼睛向外突出,脖子上有着深深的勒痕。为了避免吓坏外人,庞女士戴上口罩和帽子,来到外面,借用别人的手机报了警。

  路北警方接报警后,迅速展开侦破工作,并最终确定东北男子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经过分析,认为刘某逃回老家的可能性较大,于是立即来到刘某老家吉林省梨树县。但当民警赶到时,刘某已逃往外地。由于刘某反侦查意识较强,每到一地均变换身份及联系方式,且在同一城市停留时间均不长,给警方的抓捕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随后,民警循线追击,行程数千公里,历时16天,最终于3月12日下午在辽宁省普兰店市一砖厂内将嫌疑人刘某抓获。

  经连夜突审,刘某对入室抢劫庞女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其还供认了于2011年9月在黑龙江省鸡西市入室抢劫案一起,于今年2月15日、16日因经济拮据,在唐山预谋以租房名义入室抢劫,但因两次均有旁人在场而未遂的犯罪事实。目前,嫌疑人刘某已被押解回唐山,并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网站备案:冀ICP备18033322号-4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友情连接 | 留言反馈 | 人才招募 | 网站地图 | 唐山热门关键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2004-2026 www.china031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唐山信息网 隐私政策 服务协议 技术:唐山网站建设 冀公网安备13024002000481号
Published at 2025/11/21 5:02:11, Powered By WRMPS v6.5.0(AC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