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近年来,一些不法之徒使用假币坑人案件时有发生,激起了广大群众义愤,强烈要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
近日,一名约40多岁的男子在滦南一商店买了一条玉溪,三条七匹狼,一条泰山,一条白沙香烟和一箱衡水老白干酒共计970元,付款1000元假币,趁店主开收据之际,乘一辆黑色轿车逃离。
据了解,此类案件一般在白天发生,不法之徒备有交通工具,选择目标后进店消费,购买大宗商品后以假币付账。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务必增强防范意识,懂得识别假币的知识,建议有条件的经营者在店内配备验钞设备。
张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