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加工“问题猪”数十头
一男子获刑8个月
一名男子为谋取非法利益,竟以收购等方式获得“问题猪”数十头,并储存、加工、分解。事发后,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对韩某提起公诉,后被丰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人民币8000元。
据介绍,韩某在2009年11月至2010年2月间,先后从所居住的周边村庄养殖户处以收购等方法获得“问题猪”数十头,并将其中部分“问题猪”加工分解准备销售。今年2月11日,丰南区农业畜牧水产局工作人员在韩某家中当场查获有问题小猪12只、小猪皮4张、猪内脏25公斤、猪骨500公斤、“问题猪肉”1100多公斤。(李志玲、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