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划停车位也违法
近几天,站前路兴源道路口北,几家汽车4S店门前的道路上相继出现了百余个私自施划好的停车位。警方表示,私划停车位属交通违法行为,因此在这些“黑车位”停车也属违法停放。
5月10日上午9时,记者随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来到站前路兴源道路口北,路西有几家汽车4S店。再看店前的站前路西侧非机动车道、便道上被规则地施划上了许多停车位(如图)。
交警二大队秩序中队队长邢新远介绍,该中队自4月份组建以来,重点加大了对鹭港周边道路违法停车问题的治理力度,其间发现站前路该路段违法停车现象较严重,便加以整治。几天前,他们发现几家汽车4S店门前道路上陆续出现了多个停车位,至10日时已达约120个。经过与大队、支队核实,这些车位并非交警部门施划。
邢新远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除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设置或者撤除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也就是说,像站前路该路段私自施划停车位的行为是交通违法行为,而在这些“车位”停车属违法停放。交警将对这一私自施划停车位问题进行进一步调查,并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同时继续加大治理此路段违法停车问题的力度。
交警二大队表示,随意私自施划停车位违法停车,对其他车辆、行人的权益构成侵害,并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但目前,个别商家却为了客户或者员工停车方便而私划停车位。该大队将对停车位进行排查,一经发现私划问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
(旭东钱春鸣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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