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开始缴纳医疗保险费
(记者刘珲)记者从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即日起开始征收。参保人员应于7月10日前,在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开户银行(中行)各营业网点就近一次性存足应缴费用,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请于6月30日前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医疗保险政策文件规定,本次医疗保险费征收将按照2011年度唐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02元为缴费基数。
缴费档次及缴费标准为:
1.A档按缴费基数的8.5%缴费,大额保险与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不变,缴费金额4000元(取整);
2.B档按缴费基数的4.5%缴费,大额保险与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不变,缴费金额2300元(取整);
3.退休人员仍执行原办法。即:本人(2012年5月份)退休金低于市平均工资60%(即2101.2元)的一次性存入1900元(取整);本人(2012年5月份)退休金高于市平均工资60%(即2101.2元)的以实发退休金为基数缴费。缴费比例不变。
在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本年度一律使用中国银行《医疗缴费专用存折》缴费,尚未领取《医保缴费专用存折》的参保人员可到社保服务中心领取。参保人员缴费后可于2012年7月31日后到缴费银行打印扣款明细,若扣款记录不详请及时与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联系,以确保能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咨询电话:7215392、2352789、1323057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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