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无牌摩托撞伤他人
因过于相信自己的驾驶经验,一男子无证驾驶摩托车,将他人撞成重伤。近日,该名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据介绍,李某某的孩子为了方便其出行,便为他购买了一辆摩托车。摩托车自买上以后就没有起牌上照。李某某认为自己有大车的驾驶证又有驾车经验,也就没有再办理准驾摩托车型驾驶证。5月15日,他骑着无牌号的摩托车沿鸦丰线由北向南行驶,途中与潘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潘某某因脑、胸等多处受伤严重,昏迷不醒,经司法部门鉴定为重伤。
案发后,玉田县公安交警大队经现场勘查,认定李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应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潘某某因驾车没戴安全头盔等过错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目前,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王志永、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