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提醒:打折商品也有“三包”
(张楠、刘作海、单宇)近日,滦南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调解了一起消费纠纷,经销商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和厂家联系给消费者换了一双新鞋。
2月15日,消费者王女士花1000多元从滦南某商场购买一双皮靴,穿了一星期即开线,返厂维修后穿了一星期皮鞋又出现开胶的情况,消费者就又找到该商场,要求退货,商场以该皮靴是打折商品(该鞋原价1499元)为由,拒绝退货。无奈之下,消费者投诉到滦南12315投诉举报中心,要求维权。
滦南12315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联系该商场,教育他们要依照“鞋类商品‘三包’规定的意见”的要求履行“三包”。商家以商品为打折品拒绝提供“三包”服务的没有法律依据,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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