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疏结合禁烧秸秆
发现一火点需交万元生态补偿金
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市直相关部门将适时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禁烧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将和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抽查结果(含卫星遥感监测情况)一并列入2012年对各县(市)、区环保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同时按照1个火点1万元的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交纳生态补偿金。
《通知》明确各县(市)区政府是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部署禁烧工作,环保、农牧、监察、财政、交通、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主要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以及城市周边等敏感区域将是禁烧秸秆检查的重点。市直相关部门将适时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禁烧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对焚烧秸秆现象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曝光一起,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采取措施,“堵”“疏”结合,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污染问题。 (赵丽辉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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