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我市重点整治市区交通违法行为和陋习
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元
(赵昕、卢山)6月26日上午,市文明办、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市公安局就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一个时期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情况,并公布了自7月1日起,我市将对市区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进行重点整治。
此次重点整治的机动车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包括:继续在国省道、高速公路整治“超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的“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在市区道路重点整治无牌无证、遮挡号牌、闯红灯、飙车和非法停车。无牌无证上路、故意遮挡号牌,将分别被罚款200元,记6分。闯红灯的,罚款100元,记3分。非法停车,将被罚款100元或拖移车辆。飙车情节恶劣的,根据《刑法修正案》处以拘役和罚金。对上述行为,交警实行“零容忍”,一律予以顶格处理和追究。
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行人跨越护栏,将是7月1日起市区整治的重点,执勤交警将对违法者实行教育与处罚并重。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罚款5元。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20元。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元。
交通陋习也是此次行动整治的重点内容之一,具体包括:驾驶人在禁鸣笛区域或路段鸣笛、不系安全带、向车外抛洒杂物、驾车吸烟等,对于这些行为交警将依法予以查处。机动车驾驶人在禁鸣笛区域或路段鸣笛的,将被罚款50元。向道路抛撒物品的,罚款50元。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2分。驾车吸烟作为一种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交警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罚款100元、记2分。
另据了解,从现在起至12月,我省的高速公路客运全面推广使用安全带。运输企业要对现有在高速公路通行的客运车加装乘客座椅安全带,对新进入市场的客运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座椅安全带,旅客未佩戴安全带的客运车禁止出站。公安交警在路面执法中,一旦发现驾驶人和旅客未佩戴安全带,将予以纠正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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