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了别人的孩子男方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杨某与汤某系夫妻。日前,在检查身体时,杨某发现汤某已怀孕4个月之久。因平时采取严格的避孕措施,杨某要求汤某作出解释。汤某最终承认与前男友曾发生性关系并导致怀孕。杨某认为汤某生活不检点,并且欺骗了自己,要求和汤某离婚。汤某坚决不同意。杨某准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杨某问,他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河北北辰律师事务所才斌律师解答: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上述规定体现了特定期间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
然而,法律对男方特定期间内起诉权的限制并非绝对。如果由于某些特殊原因,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所致;(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因此,如果女方婚后与他人怀孕,男方提出离婚,法院应该受理。因为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怀孕,违背了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义务,是对夫妻感情的极大破坏,在此情况下,继续限制男方的离婚起诉权,对男方显然不公平。杨某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 于季男 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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