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将被注销最高准驾资格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自2012年5月1日起,凡准驾车型为Al、A2、B1、B2及校车驾驶人需每年进行一次审验,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将依法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据介绍,5月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及校车驾驶人应按初次领证日期对应月、日到所属交警大队查询其驾驶证状态,若驾驶证状态正常,到辖区车管所(分所)进行审验。大中型客货车及校车驾驶人审验前要处理交通违法、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有违法记分的应接受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驾驶人接受警示教育时要持驾驶证到所属交警大队进行,培训结束后,由各大队填写《驾驶人审验安全警示教育培训记录表》并加盖培训单位公章。安全警示教育可提前1个月进行。
无违法记分情况的驾驶人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到车管所(分所)办理审验手续。有违法记分情况的驾驶人参加警示教育后,持驾驶证、《驾驶人审验安全警示教育培训记录表》(业务办理联)、身份证复印件到车管单位办理审验手续。客运车辆驾驶人审验时,还应提交所属单位出具的驾驶人教育、培训档案,包括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定期接受本单位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技能训练、应急处置培训等证明。本年度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参加审验时一并提交体检合格证明。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按规定参加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的不予审验。驾驶人通过审验后,由车管部门在驾驶证副证上签注审验有效期。 (瑞柱季男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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