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红灯陋习当止
笔者留心观察,经常看到个别机动车司机,在交叉路口红绿灯变换的瞬间加速抢行,此陋习当止。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连小孩子都晓得的一条交通法规。然而,有些司机耍小聪明,在红绿灯变换的瞬间加大油门抢行。此举似乎没有闯红灯,不算交通违法(其实有的已经是闯红灯了)。有一次,笔者乘坐一辆出租车,当行至建设路与朝阳道交叉口近百米时,司机见前面信号灯即将变红灯,便加大油门欲抢过去,可是没来得及,于是又赶紧急踩刹车,当时吓得我直出冷汗。在龙泽路与长宁道交叉路口,我还目睹过这样一幕:在红绿灯变换的瞬间,一辆轿车加速抢行,正巧对面一辆机动三轮车也同样抢行左拐。由于双方速度都较快,三轮车为躲避直行的轿车,方向失控翻了车。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如果说这些司机不知道这句话的含义,恐怕“冤枉”了他们。可一旦开起汽车来,却非要抢那一秒。殊不知,事故往往就发生在一瞬间。不应否认,自《道路交通法》颁布实施以来,交警部门加大了整治力度,有效地提高了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我市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但是,一些不文明的陋习依旧存在,“抢”红灯现象便是其一。开展“文明出行在唐山”活动,是对每一位司机朋友文明素质的检验。在此,奉劝司机朋友:“抢”红灯陋习当止。窦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