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同事取钱后记住密码“为己所用”
出于对同事的信任,马某将工资卡密码告知同事井某,请其帮忙取钱,未成想井某却将密码暗自记下,趁马某不在之际,分10次盗取卡内现金共计27000元。
7月2日,乐亭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接到乐亭某收费站职工马某的报案,称自2012年1月至今,工资卡内的存款多次被他人取走,共计27000元。接报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通过了解,民警得知马某曾将工资卡交给井某让其帮忙取钱,且井某曾与马某同住一个宿舍,有马某宿舍的钥匙。井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随即前往银行调取了马某工资卡的取款信息,并调取了当时的银行取款录像。通过辨认,取款人果然就是井某。
7月22日上午11时许,刑侦一中队民警将嫌疑人井某传唤至刑侦大队进行审讯,井某对自2012年1月至今先后10次从马某工资卡里盗取现金共计27000元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井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庞龙 赵永生 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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