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抢夺、盗窃作案十余起 两聋哑人数罪并罚各判十年
两名聋哑人骑摩托车抢夺行人财物,盗窃车内物品,在短短两个月内连续做案十二起,涉案价值7万余元。近日,路北法院判决一起抢夺、盗窃案件,两名罪犯将面临十年漫漫铁窗生涯。
2009年5月底至8月初,聋哑人孙某驾驶摩托车驮带同样是聋哑人的李某在我市市区各路口寻找作案目标,当发现单身行走的妇女后,李某下车进行尾随,趁被害人不备抢走其挎包,得手后由孙某接应驮带迅速逃离现场。在两个月内,二罪犯疯狂抢夺作案12起,盗窃汽车内物品一起,抢夺、盗窃手机、首饰、照相机、现金等物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孙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孙某、李某系聋哑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以抢夺罪分别判处孙某、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孙某、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对二罪犯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五千元。(张雪峰、张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