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被“套”可举报
举报电话:3723018
车主发现车被套牌该怎么办?8月24日,记者从我市交警部门了解到,8月20日至10月31日,我市交警部门将在全市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车主一旦发现号牌被套用,可向交警部门举报。若车主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车被套牌,交警部门将撤销套牌期的交通违法记录。
据介绍,车辆被套牌,莫名其妙地出现并不属于自己的违法记录,造成当事人多次往返车籍地和违法发生地,侵害了被套牌车主的切身利益。以往当事人发现车辆有被套牌嫌疑,一般要到事发地的公安交管部门报案,由事发地处理。8月20日起,为方便受害人报案,公安部实行案件受理首问负责制,即当事人因车辆被套牌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的,车籍地、违法发生地的公安交管部门均应当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对违法行为发生地涉及两个以上城市的,由最先接受报案的公安交管部门受理,车主不用再跑来跑去。民警通过比对,发现套牌违法车辆与被套牌车辆特征明显不符,或者报案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号牌被套用,交管部门将按照规定,撤销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避免影响当事人办理年审等业务。
对套牌车辆的处理依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五大队提醒机动车所有人,要及时更新通讯联系地址,定期上网查询,以便确认自己的交通违法信息没有异常。一旦收到自己不清楚的“电子眼”罚单,特别是连续收到自己没有去过的地方寄出的“电子眼”罚单、车辆有被套牌嫌疑的,要尽快到交管部门报案。
(叶长文、于季男、魏伟)
新闻链接:
公安部明确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