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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12/8/28 11:07:39 | 人感兴趣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是否有效

  专稿 魏某与李某系再婚重组家庭,两人在恋爱时为避免因财产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在婚前进行了婚前财产约定,并通过律师事务所对相关约定进行了律师见证。其中,双方约定魏某婚前经营的餐厅的收益或负债在婚后均为魏某自己所有或承担;魏某婚前购买的价值80万元的底商仍为魏某自己所有。婚后不久,魏某突发脑溢血,不幸去世。同时,魏某生前经营的餐厅生意惨淡,负债7万元。李某问,她与魏某签订的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是否有效,她是否应当承担7万元的外债以及是否有权继承魏某遗留的那套底商。

  河北北辰律师事务所才斌律师解答:魏某与李某之间的婚前财产约定符合《婚姻法》《合同法》规定的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其法律效力应当得到肯定。因此,根据双方的约定,李某无需承担上述7万元债务。对于魏某遗留的一套价值80万元的底商,李某作为配偶有权利同其他法定继承人一并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所负债务。据此,如果李某所继承的遗产数额高于那7万元债务,则李某应当对7万元债务按照其继承财产的比例分担。如果李某继承的遗产数额不足或恰恰等于7万元债务,那么李某同样只在继承遗产的数额内分担债务。季男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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