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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还是诈骗?原来案中有案!
发布时间:2012/9/3 9:25:22 | 人感兴趣

抢劫还是诈骗?原来案中有案!

   有人报警说被拦路抢劫,有人信誓旦旦说被人诈骗,迁安警方抽丝剥茧,查明真相,揭出其中的案中案,作恶者被绳之以法,无辜者赢回清白,受害者挽回了损失。

  2012年8月23日11时许,迁安市公安局接到杨某的报警,说他在金水豪庭北购分店对面的马路上被人拦截,并索要2000元钱。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报警人杨某的自行车被另一名男子紧紧地拉住不放,男子名叫孙某,47岁,抚宁人,孙某说他刚刚和杨某进行完金饰交易,杨某还没给钱。民警觉得事有蹊跷,在进一步询问下,孙某说出他们本来是在一家首饰回收店里交易的,他卖的是纯金首饰,成交价是2180元,但是杨某说手里的钱不够,要去银行取钱,孙某便和杨某一起去银行,但是走了2里多路,杨某并没有取钱的意思,他便拉住了杨某询问,谁知杨某却矢口否认,说根本不认识他。为了查清事情真相,民警带着孙某、杨某二人来到了首饰回收店。孙某一进门,店里的服务员便问,“你去哪里了?老板取完钱就找不到你了!”孙某顿时一头雾水,见了老板,他才低着头说,“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是一场误会?还是诈骗未遂?于是民警将孙某、杨某和首饰回收店老板吴某带回了城关分局,进行进一步调查。在对几人身份和所叙述事实进行核查后,民警了解和还原了事情经过,孙某将金首饰卖给吴某后,随吴某去银行取钱,途中不小心跟错了人,误将杨某当做吴某,一路尾随到了金水豪庭北购分店处,发生了之前报警的一幕。

  民警查看了孙某卖的金首饰,一枚金戒指和一个金佛吊坠,民警询问首饰来源时,孙某说是他妻子的,家里没钱花就让他拿出来卖了。为何大老远跑到迁安来卖?有购买时的相关票据吗?面对这些问题,孙某都闪烁其词。与此同时,民警在调查中还发现孙某曾于2009年、2010年两次因盗窃罪受到刑事处罚,随后民警又在他身上发现了两副银镯子、172元的旧版人民币和两部手机。对于这些财物,孙某一会说是妻子的东西,一会说是朋友送的礼物,民警一方面与孙某的妻子和朋友联系,核查孙某所说是否是实情,一方面与刑警和其他派出所联系,查找是否接到过相关财物失窃报案。经过调查,孙某所说均为谎话,而且就在当天上午11时许,迁安镇一户人家被盗,被盗走的财物与孙某身上携带的完全相符。

  鉴于孙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迁安市公安局已对其依法进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裴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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