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灾祸欲降临 狂骗他人八十五万
近日,利用他人迷信心理骗取钱财的被告人田某、胡某、李某、岳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八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至三万元不等。
被告人田某等四人均是无业人士,窥得人们花钱消灾的心理,便伙同李润某、李洪某、温某预谋利用迷信来骗取他人财钱。之后,七人进行了明确分工,由温某、李洪某扮演问路者寻找作案目标,由被告人田某扮演神医的孙子,李润某扮演托,与李洪某、温某共同具体实施诈骗行为,被告人胡某、李某负责在被害人返回取钱物时尾随跟踪,被告人岳某负责开车,先后在唐山市路北区、迁安市、邯郸市、秦皇岛市等四个地方以被害人的儿孙近日将有血光之灾降临,只有神医的孙子能帮忙破解为诱饵,骗取六名被害人85万余元,其中最大一笔钱财竟高达24万余元。案发后,田某、胡某、李某、岳某被捕,其他人在逃。目前,仅追回赃款15000元。
被告人田某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 王学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