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链绊倒人 犬主也担责
(记者田菲菲实习生李肖夏)遛狗时拴着链子固然安全,但狗链太长也会给行人带来危险。23日晚上,市民董先生在南湖公园散步时,看到一名健身的男青年被长长的狗链绊倒,所幸只是皮外伤。
23日晚上8时许,董先生和妻子正在南湖公园散步,距离他们不远处,一名男青年突然摔倒。一位骑自行车的老人赶忙下车扶起男青年,并不住地赔礼道歉。董先生发现,老人的车把上绑着一条链子,链子另一端拴着一条小狗。原来,男青年正沿着甬路跑步,而老人正骑着自行车在甬路上遛狗,由于狗链长,小狗窜来窜去,竟一下窜到男青年前面,男青年当即被狗链绊倒。“当时男青年摔得不重,只是皮外伤,但大家都挺后怕。”董先生说,公园晚上本来就暗,遛狗的人把链子放长,行人经过时很难看清楚,很危险。
狗链绊倒行人,狗主人要不要承担责任?记者采访了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唐山分所的郗红雷律师。郗律师表示,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章专项规定了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根据该法第八十四条和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造成他人损害”不仅仅是指动物咬伤致害,拴狗链将行人绊倒也属饲养动物致害的赔偿范围。
线索提供:董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