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1月20日进京车辆需办安检证
10月26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按照上级机关有关要求,即日起至11月20日,我市进京车辆需办河北省进京车辆安检证(以下简称安检证)。
据介绍,即日起至11月20日,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居民个人车辆需要进京的,应向当地派出所申领安检证。进京客运车辆由客运站驻站民警比对乘客身份信息,安检合格后核发安检证。国道和高速公路沿线设置的警务工作站,负责对外省和我省未办理安检证进京车辆、人员、物品的安全检查,并核发安检证。
进京载客车辆需要进入北京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的,必须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检验标志、强制保险标志、环保标志,并按照北京市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办理进京客车通行证件。
外地载货汽车禁止在北京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瑞柱季男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