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晚报“问暖热线”帮您问
本报“问暖热线”开通以来,数百位市民来电来信询问供暖事宜。记者已将其中的部分问题反映给了市热力公司,他们一一进行了调查了解,并给予答复。
富强楼居民:富强楼121-123楼暖气不热。
市热力公司:该小区庭院管网正在抢修,力争今日恢复供热。
机场路南楼居民:机场路南楼21楼3门102室暖气不热。
市热力公司:经工作人员检修,该用户家中已热。
体育场西楼居民:供暖期室温达不到16℃怎么办?收费的相关政策?
市热力公司:如果热用户认为室内温度达不到要求(低于16摄氏度),应首先向热力站报修,维修人员会在第一时间进行维修。在维修也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会采取测温的方式,为减费提供书面资料。对热力总公司直管的传统面积热用户,从报修那一天起每月至少测3次,取平均温度,最终经过用户确认。确实达不到要求的,热力总公司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减费处理。
五交化市场商户:商业供暖费是否涨价了?
市热力公司:2011年11月4日根据唐山市物价局文件唐价价管字(2011)21号文,非居民用热销售价格在每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32元的基础上加价2.3元。
市民宋先生:新小区第一年没有入住的情况下是否应缴热费?
市热力公司:新建房屋第一年热费由申请用热单位代收,未售出房屋的热费由申请用热人承担。
(记者 倪大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