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不粘贴反光标识罚款200元
日前,市公安交警支队五大队对大货车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查处,被查处的车辆将被处罚款200元。
11月7日晚6时许,在唐丰路与庆北道交叉路口,交警拦下了一辆反光标识被污损的大货车。该车虽然在车身的侧面及后面均粘贴有反光标识,但部分已经脱落,部分被泥土遮盖,起不到应有的反光作用。检查过程中交警发现不少大货车根本没有粘贴反光标识。
交警介绍说,一些重大交通事故都与大货车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有关。大型货车必须正确粘贴反光标识,如果反光标识被污损或不粘贴,对其他的车辆及行人就起不到警示作用,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除了车身后方外,大货车还应该在车身侧面粘贴反光标识,这样,它转弯时能提醒后方车辆注意减速慢行。
(叶长文 于季男 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