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信息网
唐山
您的位置:唐山信息网 > 唐山新闻资讯 > 唐山
空置住房如何缴纳热费?
发布时间:2012/11/19 8:44:23 | 人感兴趣

唐山晚报“问暖热线”帮您问
空置住房如何缴纳热费?

   (记者王雪漫) 随着我市供热的逐渐平稳,本报“问暖热线”已不再拘泥于“要热”的问题。近日,一些居民询问空置住房该如何缴纳热费,以及当供热计量表发生故障、损坏或者出现其他问题时该如何收费的问题。记者请市热力总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市热力总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第一个问题需要分成几种不同的情况解释。第一种就是第一年建成的房屋,也就是说新房的第一个采暖季,这期间的热费是必须全额缴纳的。第二种情况是,已经过了第一个采暖季的房屋。这种情况就要先认定房屋性质,公建单位和民建单位有所区别。如果是公建单位(包括底商、厂房等等)需要停热,都需向热力部门申请,并缴纳一定费用。其中分为临时停热和断网停热两种。临时停热是指今年一年不需供热,需要缴纳取暖费的20%作为容量备用和热量损失费;而断网停热指的是长期停热,再重新办理供热手续时同样要缴纳55元/平方米的入网费用。而居民用户办理停热则只需提出申请,目前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按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唐价价管字(2007)23号文件规定,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因热计量表损坏以及质量等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面积收费结算。

网站备案:冀ICP备18033322号-4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友情连接 | 留言反馈 | 人才招募 | 网站地图 | 唐山热门关键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2004-2026 www.china031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唐山信息网 隐私政策 服务协议 技术:唐山网站建设 冀公网安备13024002000481号
Published at 2025/11/21 23:07:57, Powered By WRMPS v6.5.0(AC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