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人钱财12万 销声匿迹亦枉然
(张树江、卢山)11月20日上午,王某某及其家属满怀感激,捧着一面写着“廉洁奉公,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民警的手中。
据了解,2010年8月,王某某与冯某在古冶区赵各庄达成了口头约定,并于当年9月1日在秦皇岛青龙县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约定王某某出资、冯某负责采购,销售水洗料,销售后冯某在归还王某某本金的同时,每吨给王某某利润分成30元。9月4日,王某某按照冯某的要求,将第一笔采购金90600元在古冶区打入卖家刘某某账号,冯某回款31870元给王某某。后王某某又按照冯某的要求将两笔资金共计人民币167250元在古冶区打入卖家陈某某账号,后冯某陆续回款104800元,余款121180元一直未予王某某回款。王某某曾多次找冯某催要货款,而冯某的电话关机,失去联系。王某某遂报案至经侦支队。
接报案后,经侦支队立即指派四大队民警负责此案的侦办工作。经细致工作,办案民警掌握了冯某大量的犯罪证据,并立即对冯某上网追逃。日前,犯罪嫌疑人冯某被承德警方抓获,支队迅速将其押解回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