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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宠物市场有人违法出售“宠物猴”(图)
发布时间:2012/12/12 11:12:41 | 人感兴趣

私养“宠物猴”不合法

图为笼中的“宠物猴”。记者田菲菲摄

  (记者田菲菲、实习生李岩)不久前,一只身材袖珍的大眼睛猴子走红网络,记者发现这种猴子在我市个别宠物市场上也有出售,商家称它为“日本石猴”,长不大且适宜家庭饲养,那么,商家说的是事实吗?普通人家能养猴子当宠物吗?

  在宠物交易市场,一个笼子里关着一只身材娇小的猴子,浑身金色的毛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小爪儿抱着核桃啃果仁,可爱程度堪比刚出生的小宝宝。商家称这是“日本石猴”,刚出生1个多月,它身材袖珍,即使长大体重也只有2公斤多,“日本石猴”是宠物猴,每只售价1.2万元。猴笼前围满好奇的市民,不少年轻人拿手机拍照,想买的市民还跟商家讨价还价。但饲养“宠物猴”引来一些市民质疑:“养狗要办证,养猴去哪办证?”“被猴子伤了用不用注射疫苗?”

  市野生动物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灵长目所有物种都在附录I和附录II里,等同于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而在林业部印发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第三条明确规定,只有具备“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这三个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才可以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所以,无论哪种猴都不能当宠物养。

  线索提供:贾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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