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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拿钥匙遭遇物业“搭车”收费
发布时间:2010/7/3 10:46:36 | 人感兴趣

物价部门详解交房收费细则
交房拿钥匙遭遇物业“搭车”收费

   (记者田菲菲) 房款已付清,但要拿到新房钥匙还得交清物业指定的16项费用,否则不给办理入住手续。日前,市民刘女士打进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新房交付使用时的遭遇。

  刘女士2008年在路北区购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并于当年付清房款。今年初,楼盘竣工,物业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收取了许多费用,其中一些收费让业主们颇有微词。

  记者看到,在该楼盘《商品房住宅办理入住手续需交费用》清单中,“收费项目”共16项:“开发商代收费用”项目有“天然气初装费2600元”“热力分户表3000元”“房产分层分户图1.5元/平方米”“土地局测绘费500元”“有线电视初装费600元”等;“物业公司收费”项目有“公用楼道电费及业主共用部位维修费1000元”“垃圾清运费300元”“装修使用电梯费”等。业主们认为,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和预交的第一年物业费、取暖费等国家明文规定的费用外,个别收费项目有巧立名目之嫌。

  当日,记者拿着这份清单采访了市物价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经营性收费管理处张处长说,根据唐政办函犤2001犦35号《关于规范商品房建设销售中相关收费的意见》通知,禁止开发企业价外收取水表、电表、煤气表、信报箱等费用及其安装材料等费用;对已开放销售价格的商品住宅实行销售价格备案制,除物业基金可价外收取外牗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牘,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价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天然气初装费”“热力分户表”等与房屋开发建设相关的费用均应据实计入房价,不得向业主价外收取。“房产分层分户图费”“土地局测绘费”是列入房屋开发成本的,应由开发商承担,不得分摊给业主。“装修使用电梯费”“业主共用部位维修费”与“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所缴纳的费用重叠,是重复性收费,不应收取。

  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处郁处长说,根据冀价行费犤2009犦3号《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我省有线电视相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我市已取消新装模拟有线电视初装费牗或称入网费、并网费、网络改造费牘,取消新入网有线数字电视用户装机工料费。

  他们表示,业主收房时应提前了解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与开发商要求交纳的费用相对照,发现不合理收费时及时向开发商指出,必要时向物价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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