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民生新规明年1月1日起实施
一批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养老保险可跨省转移、低收入者殡葬费减免等新规将走入百姓生活,给市民带来新年的第一份礼物。
养老保险可跨省转移
2013年1月1日起,河北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范围由省内扩大到省外,转移人员范围也由企业职工扩大至机关事业单位等参保人员。新办法适用于进出我省及省内流动就业需转移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的所有参保人员。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低收入者殡葬费减免
2013年1月1日起,河北省开始对城乡低收入者殡葬费实施减免政策。免费对象为2013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县以上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尸体,以及已建立免除辖区所有居民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制度地区的辖区所有居民。免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费、普通火化炉火化费、3天以内(含3天)的遗体冷藏费、3年骨灰寄存费、1个普通骨灰盒。各项免费标准按当地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一代身份证将停止使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同时全面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届时,旅客持已经作废的一代身份证,将无法购买飞机票乘坐飞机以及购买实名制火车票。未申领二代身份证的居民,应尽快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换领二代身份证,来不及办理二代身份证的旅客也可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乘车登机。
汽车质量问题可投诉车企
“消费者有权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2012年10月10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由国务院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了车企如未按照规定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隐瞒缺陷情况或拒不召回的,罚金最高可超过1亿元,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有关许可。同时也明确了召回启动、实施和报告程序。 记者倪大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