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驾车上路 不贴“实习”标志将受罚
12月26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获悉,根据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实习期内驾车上路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交管部门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据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新取得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吴珍季男魏伟)